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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知!“一盔一带”,即将严查!

发布时间:2020.06.23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什么叫一盔一带?在这里:盔是头盔的盔,带是安全带的带。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有多危险?以下的案例可以对大家进行警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 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记2分,罚款50元 ,乘坐摩托车 不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 。此外,对于电动车自行车,鼓励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因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2岁以下未成年人,这代表如果车上载有未成年人,也应佩戴头盔。6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未佩戴头盔者进行安全教育。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没系安全带处罚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